人事室 通 報
主旨:為調查116年度符合自願退休或屆齡退休要件擬退休人員,務請同仁審慎考量後於114年3月18日(三)中午前告知人事室(無則免復),俾陳報巿府編列退休金預算,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人事服務入口網調查。
二、凡具下列資格之一者,符合自願退休要件,及為兼顧本巿各級學校學生之學習、受教權及校務正常運作等,校長及教師申請自願退休者,其申請退休日應以116年2月1日或8月1日為準。惟依教育局來函略以,為兼顧本巿各級學校學生之學習、受教權及校務正常運作等,建議申請退休生效日儘量以116年8月1日為原則:
(一)自願退休:1.任職滿5年以上年滿60歲者。2.任職滿25年者。
(二)屆齡退休:1.任職5年以上,年滿65歲者。
三、另,依106年6月立法院三讀通過並訂於107.7.1生效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欲擇(兼)領月退休金者,於116年申請退休,《公務人員》年資與年齡合計數須達指標數91以上且年滿60歲;《教師》年資與年齡合計數符合指標數85以上且年滿55歲。
四、檢送巿府原函影本(公文未收到)及「114-01版 桃園市各級學校教職員退休案件應附表件自我檢覈表及注意事項」,請自行參考運用。
五、檢附市府115年退休送件期程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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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年度各級學校(含幼兒園)退休意願人數調查表(核章後掃描PDF檔)
承辦人:劉庭揚 (03)3322-101#7575
截止日 : 115/03/31 19:00
填寫說明
一、請本市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於115年3月31日(星期二)前完成下列事項: (一)請至「公教人員退休撫卹試算系統」(以下簡稱試算系統),於「退休金試算」專區試算相關人員之退休資料,請詳細查對申請人員之服務年資、出生日期及各項基本資料等,且其預計退休日期須與編列預算(116)年度一致,復於「退休意願調查」專區按步驟點選至「報送」(操作說明如附件)始完成系統報送,並請於前開試算系統產製「116年登錄退休意願調查表」,經當事人於「申請人簽章」欄簽章,將核章後之掃描檔上傳至「桃園市人事服務網-調查表」;如無則免至試算系統報送。 (二)各校均應至「 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填報人數,倘無退休意願登記亦同,俾利預估退休金預算。WebHR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填報人數(如無退休意願登記者亦須上傳及填報),俾利預估退休金預算。
二、本局所屬各級學校「人事、主計人員」,除依說明二之操作說明及期限辦理外,請另將核章後之掃描檔於115年3月31日(星期二)前以電子公文函送至本府人事處、主計處;併惠請本府人事處、主計處於115年4月10日(星期五)前彙整後備文轉本局彙辦。
三、另請有解除退休意願系統需求之學校,請至116年各級學校(含幼兒園) 【解除退休意願】申請表單 https://forms.gle/xiVSKfmC8Gz7gtod6,完成填寫,謝謝!
空白檔案或範本
116年度各級學校(含幼兒園)退休意願人數調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