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國教院115年10月8日教研課字第1151101659號函辦理。 |
| 二、 | 旨案國教院期能因應課綱,設計提供符合學生身心發展的學習活動且做為規劃美感教育活動時有所依據,爰編寫《素養導向美感學習活動設計與實施參考指引》(簡稱美感學習指引)。另為推廣美感學習指引套書(31-45),以美感學習模組結合地方場域,橫跨自然、保育、歷史、藝術與原住民族文化之案例,本年首辦理北區推廣工作坊,引領教師能靈活運用美感學習指引融入學校本位課程中。 |
| 三、 | 本次活動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
| (一) | 時間:115年11月18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3時30分。 |
| (二) | 地點:本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桃園區三元里成功路三段38號 )。 |
| (三) | 參與人員:北區縣市國小、國中、高中各領域教師(北區縣市包括: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新竹縣、新竹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 |
| (四) | 進行方式:課程講座、美感實作、案例分享、分組報告回饋及綜合座談。 |
| (五) | 報名方式:敬請教師於115年10月22日(星期四)前填寫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z3AEBte2afwxuRto8 )。錄取名單將於10月30日(星期五)前寄件通知,並公告於國教院臉書專頁。 |
| 四、 | 本局同意核予旨案出席人員公假登記與課務派代,所遺課務得經學校同意後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本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15年度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一併辦理補助作業;請私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 |
| 五、 | 倘有前揭工作坊相關問題,請逕洽國教院承辦人:游倩如,(02)7740-7230,ellenyu@mail.naer.edu.tw。 |
| 六、 | 檢附「素養導向美感學習活動設計與實施參考指引(31-45)北區推廣工作坊」實施計畫及宣傳海報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