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年9月11日桃教中字第1150087222 號函辦理。 |
| 二、 | 為落實教學正常化,精進課程品質,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自然領域分團與國立台灣師範大 學化學系共同舉辦國中自然科教師(生物、物理、化學)研 習,提 供自然領域新進教師及非專長授課教師增能研習, 俾利充實教師教學專業知能。 |
| 三、 | 研習日期與場地: |
| (一) | 場次一:115年10月17日(六)至10月18日(日),地點:桃園市立龍岡國中 |
| (二) | 場次二:115年11月14日(六)至11月15日(日),地點:國 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化學系(E302敎室) |
| 四、 | 研習時間:上午8:30至下午5:30 |
| 五、 | 對象:本市各校非專長授課教師、自然科學領域新進教師及 自然科代課 (代理)教師。 |
| 六、 | 因桃園龍岡場報名人數已達上限,目前已關閉教師研習報名系統與分組連結。若有老師尚未報名,請把握師大場次的最後機會。 |
| 七、 | 師大場相關報名資訊,以下兩項皆須填寫: |
| (一) | 研習代碼為:J00013-260800005。 |
| (二) | 分組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q5HkPAw2w5GABeE87 |
| 八、 | 請各校教師於10月9日(五)下班前完成報名,以利後續報名資料彙整。 |
| 九、 | 每場次研習完畢後,將依據教師實際出席情況,核發至多16 小時研習時數。 |
| 十、 | 其他: |
| (一) | 惠請各校轉知校內本年度非專長授課教師及新進自然科 教 師參加,並核予公假登記,市立國中教師所遺課務得 依規 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 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 應,倘有 不足再由教育局辦理代課鐘點費預算不足補助 作業,並請 學校相關人員應在不重複支用原則下支領經 費。 |
| (二) | 研習辦理期間適逢例假日,教育局同意參加人員得自研 習活動當日起2年內覈實申請補休(得課務排代),不另支給加班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