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立大學115年6月23日北市大師培字第
1156019309號函辦理。
二、旨案學分班相關訊息摘要說明如下(詳如簡章):
(一)招生人數:招收1班,共計50名,招生人數如不足15人臺
北市立大學保留開班權利。
(二)報考資格:臺北市立大學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依據
各縣市政府薦送之教師名單,依序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
料報名,並於本校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網站公告最
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如尚有餘額,則由臺北市立大學
自行招生遞補。
(三)錄取方式:
1、【第壹類】縣市政府薦送參與之教師資格與說明如
下:申請人具特殊教育學校(班)教師證書且為國小教
育階段身心障礙組,並任職於國小之在職專任教師。
2、【第貳類】臺北市立大學自行招生,招生階段對象及
順序如下(第二類人員報考資格如條件相同,則依報
名資料收件先後順序錄取):
(1)順位1:申請人具特殊教育學校(班)教師證書且為
國小教育階段身心障礙組,並任職於國小之在職專
任教師。
(2)順位2:具特殊教育學校(班)教師證書且為國小教
育階段身心障礙組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國小或中
等學校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線上+郵寄紙本報名」,不接受
現場報名。
(五)錄取方式及標準:第二類人員報考資格如條件相同,則
按報名收件次序錄取。
(六)教學地點:臺北市立大學博愛校區公誠樓3樓(臺北市中
正區愛國西路1號),上課教室另行公告。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來電洽詢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大學(02)
2311-3040#8342 賴小姐。